2003年底捅出演艺圈“潜规则”一事的张钰,如今一直在到处告状。4日下午,张钰赶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接待室,递交了一份控告信———上面列数了13位导演的“性交易”行径。张钰自知得罪了不少人,她说:“我现在只求告赢他们,还我个公道。心愿一了,我就退出娱乐圈。”
快报记者 沈梅
纪委信访室拒绝受理
前天下午,北京媒体发现张钰赶到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接待室。当时人很多,她排了一个小时的队,才见到了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。张钰递交了一份控告信,上面列数了13位导演的“性交易”行径。但工作人员告诉张钰,她控告导演并不属于该中心的职权范围,所以无法受理。不过,工作人员向她指出了其他“路子”,建议她去试一试。
昨天,张钰还是无功而返。记者下午两点多打通她手机时,她还在外奔波。张钰说:“那些部门的人好像只上半天班,下午都没什么人,我的事情还是没着落。”
官司败诉才想到举报
去年,张钰状告张纪中、黄健中、于敏三名导演侵犯其名誉权一案,以张钰败诉而告终。之后,张钰跟宋祖德、芙蓉姐姐等娱乐圈争议人物混到一起,闹出了不少新闻。最近,她没啥动静,已经被人淡忘了。
于是,张钰这回的举报之举被人质疑为———为了多挣钱,炒作!当然,张钰绝不承认:“我的几起案子在法院都败诉了,所以我决定通过举报方式来控告那些无德导演,我现在就是想讨个公道。明明是那群导演不对,他们却老往我脸上抹黑。我就不相信,这么大的事会没人重视,这群人会没人治。”她甚至下了破釜沉舟的决心:“只要我能把这群人告倒,以后我就退出娱乐圈。”
宋祖德送的是假钻戒
在记者的反复询问下,张钰承认,现在她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,主要靠以前拍戏、拍广告赚的钱生活。张钰表示:“钱少也能过日子,我多吃点苦罢了。”
最近关于张钰的消息有“宋祖德拿钻戒向张钰求婚”“某银行行长花10万与张钰过夜,反被告强奸”等,她被猜测赚了不少钱。
提起这些,张钰很激动:“宋祖德是在借我炒作,现在我跟他没联系,再也不跟这样的人合作了。”至于求婚的钻戒,张钰大骂道:“那就是在地摊上花两三块钱能买到的东西,哪是什么钻戒?”至于“银行行长”的传闻,张钰大怒道:“都是假的,有人恶意中伤我。”
13人名单中没有黄健中
之后,张钰给记者发来了一份《控告人名单》,名单中有13人,除了以前被张钰公开性爱片段的鄂志诚、金浩,还有她公开陈述的性交易对象陈友旺、温海波、关越、何洪港,此外还有6位她从没公开提到过的演艺界人士。
在控告信的结尾,张钰标上了“控告人:张钰”的字样。记者注意到,这封控告信中,已经没有了黄健中的名字。2003年,张钰曾声称导演黄健中在家中,当着她的面与她的“朋友”小霞发生了性关系。对此,张钰表示:“黄健中的事已经成为过去,我不想让别人认为,我老揪住他不放就是为了炒作。”
当事导演闻张钰色变
记者打通导演陈友旺电话时,他显得很热情:“你找我什么事情啊?”可一听到“张钰”两字,陈友旺立即变了语调:“我在拍戏,现在很忙,不说了!”随即挂断电话。
温海波接电话时表现得十分警惕,他先不承认自己是温海波,直到记者详细交待身份后,他才问了句:“你有什么事?”一听是关于张钰的事,温海波很激动,连说了好几个“不要”:“不要,不要,不要再说这事了,我不想说。”接着,他不管记者还在发问,立即挂断了电话。
另外,前天晚上,北京晨报的记者武新采访了“控告信”上的一位李姓导演。听到该记者说“张钰举报了你”,李导演说:“我不认识这个人。”该记者追问:“她在控告信中提到你。”李导演想了想说:“我和她见过面,但并不熟。”关于对张钰举报的看法,李导演说,他并不清楚此事,也不好说什么。昨天下午,张钰知道这事以后,大笑着对快报记者说:“他居然能说不认识我,哈哈哈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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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钰已经闹了三年半
1.爆出黄健中“性丑闻”
2003年12月初,张钰声称她手头拥有两盒录音带和其他相关证据,可以证明2002年6月1日,导演黄健中在家中当着她的面与她的一位“朋友”小霞发生了性关系。当时张钰在媒体上表示,她最后决定公开此事的原因,是黄健中在之后的一年多内没有按照“规矩”在其所导演的影视作品中,给她安排角色。之后黄健中在媒体上回应,那天确实和张钰吃过饭,但喝了两瓶啤酒后他就开始神志迷糊,完全不记得那天发生了什么。
2.第一次打官司:用“潜规则”讨得5万元
2004年12月17日,据知情人士透露,张钰与《国球之子》导演何洪港的欠条风波已闹上法庭,欠条的内容大致是:“今我何洪港自愿付给张明荣(张钰)人民币5万元,以作为其身体补偿,付款期限在2004年9月30日前(包括9月30日),如违约,拖延一天按50%补偿。”写欠条的时间是2004年9月8日。虽然何洪港辩称是中了张钰的“潜规则”陷阱,但法院还是判决何洪港支付张钰5万元。
3.第二次打官司:状告三导演败诉
2006年5月19日,北京海淀法院认为,张纪中、黄健中、于敏三名导演对“性丑闻”事件发表的言论,“是基于一般的社会道德标准对此事件进行的评价”,并不构成对张钰名誉权的侵犯。张钰当即表示还要继续上诉。
4.公布性爱录像带和“保证书”
2006年11月15日,在状告黄健中、于敏、张纪中三名导演侵犯名誉权终审败诉后,多次向媒体表示要拿出证据揭露影视圈“黑幕”的张钰,在北京海淀区民宝火锅城(“录音带事件”中张钰、小霞和黄健中吃饭的地方)拿出4份“保证书”、20多盘录像带和录音带,以证实其所说影视圈“黑幕”的真实性。除了导演黄健中,张钰此次目标所指,涉及众多影视界人士。